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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1日 09时43分   来源:南方日报

    对于备受关注的公积金贷款审批问题,20日广州市法制办再次明确回应,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行政审批。据介绍,这一改变有助于申请人节省时间,避免重复提供材料。

    据了解,《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审议通过取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事项。

    由于此项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受到了公众的关注,为此,笔者联系了牵头负责广州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市审改办(设在市法制办)。

    据介绍,今后,广州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行政审批,职工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由金融机构按商业贷款流程办理。据介绍,这一改革将为申请人带来诸多好处,首要的好处就是申请人无需直接面对公积金中心,减少了一个审批流程,也节省了时间,避免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根据改造后的申请流程,虽然金融机构还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材料并确认,但是这是内部程序,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供,而且确认时限也包含在商业贷款流程要求的时限,现在申请人在金融机构已经确定的时限内就能得知能否获得贷款,公积金的审批时间由此压缩了。根据规定,行政许可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 (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陈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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