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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取缔非法收养 要求妥善安置被非法收养孤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1日 09时35分   来源:云南日报

    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极大暴露了孤儿收养存在的隐患。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云南省民政部门正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排查社会组织收留孤儿情况,取缔收留、收养孤儿非法社会组织,妥善安置排查出的被非法收养孤儿。

    省民政厅1月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尤其是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和孤儿在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方面享受的制度性安排,着力关注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和非法社会组织收留孤儿的相关情况,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迅速行动,确保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立即全面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针对个人和各类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弃婴(弃童)的薄弱环节,加大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城市、农村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根治。各州市排查情况要于1月20日前上报省民政厅,云南省综合排查情况将于1月30日前上报民政部。

    按照民政部要求,在排查中,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记者 谢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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