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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直属单位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纪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8日 10时34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许多单位深入推行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等信息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看,工作进展顺利,呈现出良好态势。”2月26日,国土资源部“以公开促监督”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在总结回顾开展“以公开促监督”活动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少农如是说。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主持了这次会议。

    据记者在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采访掌握的情况,为详细了解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开展“以公开促监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推动部直属机关“以公开促监督”工作,会议之前,即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联合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信息中心、财务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选择武汉督察局,部信息中心、土地整治中心、规划院、经研院、法律中心、基金中心,中国地调局航遥中心、发展中心、环境监测院等10个单位,围绕开展“以公开促监督”活动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小型座谈会、实地观摩网上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进行了调研。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纪委)印发了“以公开促监督”调查问卷,在部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各单位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的情况。

    活动呈现几大亮点

    据记者了解,为深化实化机关廉政专项行动,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纪委)在部直属机关广泛开展了“以公开促监督”活动。主要内容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促进民主监督,不断完善以信息公开和权责清晰为主要特点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各单位能够按照部党组的要求深入推行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等相关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健全相关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总体来看,活动显现出几个亮点——

    公开内容不断增多。从调查问卷的情况看, 36个填写单位都对“三重一大”信息通过不同渠道、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了公开。35个单位对重要党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占调查单位总数的97%。从公开的内容来看,有些单位不仅对中心政务信息、经济工作、项目管理和外事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公开,还对职工关注的重要事项,如人员提聘、行政开支、项目执行情况、对外合作交流、办公用品购置和招待费等实行公开,而且将单位每位干部职工的加班费、评审费、稿费、医药费、劳务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等情况按季度在内网公开。

    公开途径逐步拓展。一是网上公开。实地调研的10家单位普遍运行了部财务网上信息系统,36个填写调查问卷的单位中,有30个单位能够充分运用内部网络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占调查单位总数的83%。还有6个单位因多种原因尚未运行或建立内网。二是会议公开。职代会、各种党政会议等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实地调研的10个单位都能够通过各种会议对重要信息进行通报。三是阵地公开。宣传栏、公示栏和各类文件作为信息公开的传统形式仍有效沿用,大多数单位特别是内网尚未运行的单位,通过信息张贴、文件传阅等传统形式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一是重要党务信息。36个单位都通过各种渠道做到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二是干部人事信息。35个单位做到了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占调查单位总数的97%。三是重大问题决策信息。28个单位做到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占77%。四是重大项目安排信息。26个单位做到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占72%。五是大额资金使用信息。20个单位做到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占56%。

    相应制度逐步健全。各单位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多数单位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一些单位建立了党务公开制度。

    经验特色可资借鉴

    据记者了解,在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中,国土资源部直属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在实践中形成并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与经验,取得积极成效。

    ——领导重视,管理到位,打牢推进工作的环境基础。一是各单位领导普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如一些单位提出要“用党务公开推进事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进监督、以公开凝聚人心、以公开调动力量、以公开提升水平”理念。一些单位领导以身作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按制度办事,做到不合规的事项不批准,程序不完善的事项不决策。二是各单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还有单位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建设、党务工作同步规划、部署、落实,与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统筹推进。

    ——健全制度,技术跟进,实化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各单位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的合力,推进“以公开促监督”活动的深化、实化。一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为推进“以公开促监督”提供基础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保障了资金的安全;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保障了业务工作的有序运转;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促进了重要决策的民主。如一些单位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切实解决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一些单位则通过制度修订和建立新制度,形成了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制度、部门之间科学制权制度,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等各项权利分离,形成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推进“以公开促监督”提供技术支撑。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新的空间。如武汉督察局开发了在线督察系统,全程公开督察工作的每个细节。信息中心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将办公内网打造成中心政务、事务和党务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开设了各类信息专栏。而发展中心、航遥中心则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发了“预算控制系统”,提升了财务公开和监管能力。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提高推进工作的针对性。据介绍,这次调研活动的重点是两类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土地督察机构。事业单位的侧重点是项目经费监管、“三重一大”信息公开。发展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项目组全体人员可随时查询项目进展、财务等所有信息,还建立了项目远程监管系统;环境监测院建立了“倒三角”闭合式的项目监管机制,推进了项目公开。土地督察机构侧重点是围绕督察业务如何实现“阳光督察”。武汉督察局围绕“阳光督察”,成立了业务审核委员会、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强化了对“督察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

    ——通过开展“以公开促监督”活动,各单位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保证了职工的民主权利。通过信息公开,推进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增强了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信息公开,使得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融洽了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关系。三是促进了单位和谐发展。通过信息公开,增强了党政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四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各单位强化了对重点部门、岗位、人员的监督,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纪委)有关负责人也坦言,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在推进“以公开促监督”活动中并非尽善尽美,还存在不平衡以及其他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一些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上存在畏首畏尾的情况,不敢推动评审费、劳务费等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公开途径和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畅通。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仍有1/6的单位未建设或运行内网。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一些单位存在越是重要信息,公开范围越小的状况。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个别单位推动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尚未建立有关制度。公开时效性不强。有的单位信息生成滞后,发布不够及时,内网公示信息已有数月未更新,弱化了监督效果。

    五措并举推进工作

    在2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举行的“以公开促监督”经验交流会上,张少农副部长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据介绍,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干部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包括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贴调整、执行各类补贴及奖金分配情况;干部职工医疗、住房等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以及落实情况;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结果和上级对单位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二是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包括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人员引进和接收过程中有关环节的情况和最后结果;大宗物品采购、公共财产使用、专项活动经费使用等过程中有关环节的情况和最后结果;基本建设招投标、重大课题及业务委托过程中有关环节的情况和最后结果;涉及项目审批各个环节的情况和最后结果。三是事关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执行情况;单位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收支使用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工作分工等有关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廉洁自律情况。四是不违反国家相关保密规定、适于公开的其他事项。

    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本着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增强督察效果。在坚持完善和有效运用会议、公示栏、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传统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凡没有建立内网的单位,必须加快内网建设速度;凡是建立但未运行内网的单位,必须尽快推进内网运行。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注重实效、规范有序,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信息公开的一般程序是:负责管理该项事务的主要职能部门事先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初步意见,报请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正式公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建立信息公开时间与内容相适应的制度,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固定内容如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如日常业务、日常花销等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如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如工资津贴调整、专题会议等要及时公开,一般在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开。

    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督导。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搞好对有关部门的督导。二是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检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信息公开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注重公开决策、操作的过程,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相结合,开放决策过程,最大限度地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工作,完善重要内容向职代会报告,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的组织实施,逐步形成便利、管用、有约束力和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保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作为年度绩效管理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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