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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到2015年逐步消除全市无证经营小餐饮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0日 09时02分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本市编制下发《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十二五”规划》。根据该规划,天津市在2015年底前将根据实际需要整合扩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队伍规模,组建市、区(县)两级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队伍;在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大专院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中推行电子台账、餐具热力消毒、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提升小餐饮的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消除无证经营小餐饮机构;加强餐饮食品检测院所建设,建设2个应急食品安全实验室,提高应急检验能力。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使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供餐单位100%达到食品安全信誉度B级以上,中型以上餐馆70%达到“大笑”或“微笑”标准,大型以上餐馆90%达到“大笑”或“微笑”标准,创建3—5个国家级、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培育50条推荐示范街、500—1000家示范单位。提升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管理能力和水平,使餐饮单位100%实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并建立验收登记台账,大中型餐馆100%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备案管理、分类管理,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企业100%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大型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大专院校食堂100%建立电子台账和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并与监督执法网络衔接。同时,打造提升示范店、改造规范一般店、淘汰风险严重店,鼓励推广区县、街镇对小餐饮实施集中规范管理,使60%以上小餐饮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基本要求,创建20—40条小餐饮集中规范管理街区,培育300—500个推荐小餐饮示范点。

    在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将着力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生产风险监管体系,到2015年本市医用氧、诊断试剂、中药饮片等药品生产企业将100%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并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引入药品电子监管码、现代物流配送及冷链运输能力等技术要求,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加强对药品冷链物流的监管,提高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本市还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建立市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区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提升对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监测、预警、安全性再评价等方面能力,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另外,天津市还将按照国家要求对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特殊药品、高风险药械品种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试行在线、实时监管,对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覆盖面达到100%。(记者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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