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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通知认真贯彻实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2日 10时14分   来源: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
认真贯彻实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办湿字〔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3年3月28日以国家林业局第32号令颁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力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湿地保护管理,更好地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在总结多年来湿地保护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以及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方面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方式以及工作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范。《规定》是指导湿地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切实保障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和有序推进。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内涵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充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的具体计划和措施。通过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开办讲座培训、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要逐条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含义,学深学透,准确领会和把握《规定》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范,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规定》打下良好基础。要精心策划,采取多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大力宣传《规定》的精神,把宣传《规定》作为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创造全社会保护湿地良好社会氛围的一个契机。

    三、强化措施,确保《规定》有效贯彻执行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定》的具体方案,切实规范湿地保护管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行为。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确保将湿地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加大湿地保护投入,构建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指导和监督,要利用贯彻实施《规定》的契机,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要把《规定》作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

    在贯彻实施《规定》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典型案例,要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我局,以不断提高贯彻实施《规定》和湿地保护工作的水平。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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