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19日 07时26分   来源:人民日报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市和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并采取措施,提升湿地质量,改善湿地功能。未经批准擅自开垦、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不但要按期恢复湿地原貌,还要按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邓乃平说,《条例》作为规范全市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建立了完整的湿地保护体系,进行了体制创新。《条例》从北京市实际出发,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实现湿地“零净损失”的目标,同时规定了鼓励、支持开展湿地恢复或者建设的政策、技术措施。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正着手建立市级层面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以及制定市级湿地确认标准、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拟定第一批市级湿地名录。 (记者 余荣华)

 
 
 相关链接
· 林业局发布《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5月1日起施行
· 李树起代表: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关心湿地保护
· 我国重要湿地保护体系初成 国际重要湿地达41处
· 赵树丛: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确保湿地面积增加
· 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加强湿地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
· 回良玉: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 推动生态保护事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