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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一"假期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9日 09时47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节假日安排有关规定,今年“五一”假期期间,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继续执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免收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通行费时间范围为4月29日00:00时起,至5月1日24:00时结束,以车辆驶离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将开启所有收费车道,设置免费通行提示牌和车辆分流提示牌,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收费站(6车道及以上)设置免费车辆专用通道,在专用通道可设置限高门或限高架。(姜久明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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