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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发出通知大力开展春季消防安全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1日 13时15分   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春季火灾形势稳定。

    这次专项行动从4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建筑或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建筑或场所疏散通道构造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手电、毛巾、逃生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综合建筑共用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影响疏散使用的管理问题;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建筑内部疏散楼梯间(通道)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部位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齐并在岗在位。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县(区)政府要向群众发布专项行动公告,明确专项行动的时间、检查范围、整治重点和相关要求,召开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列入范围的重点场所和单位逐一排查,逐一登记。

    各级新闻媒体要高频次播发主要内容为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的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公安消防机构要在大风天出动消防宣传车辆上街宣传消防常识。

    各级政府要全面修订完善本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封锡彬 王小铭 张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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