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通知将严查党员干部参与违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01日 08时14分   来源:北京日报

    根据全市部署,5月底前,各区县须上报辖区内全部违法建设台账情况。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全市集中开展的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和打击违法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其中,参与违建或拒不拆除违建的党员干部将被严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根据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禁以任何形式实施和参与违法建设,原有的违法建设要积极主动拆除;严禁以任何形式支持、包庇和放任违法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阻碍正常的执法活动,违者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参与违法建设,有违法建设拒不拆除,以及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纪检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指出,违法建设等问题长期存在,既说明了工作推进的难度,也说明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够得力。因此,通知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在拆违工作中要起带头作用。对工作中的违纪干部则将采取严厉的措施,视情节先行给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此外,监察机关还将对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垃圾处理、打击违法建设等工作的各个单位进行监督。在确保政令畅通方面,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在确保任务落实方面,将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对行政效率低下,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在加强协调配合方面,将对敷衍塞责、相互推诿,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追责;在确保工作质量方面,将对没有确保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质量合格,不依法行政并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追责;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将对未按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办理的相关责任人追责。

    据介绍,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的各专项任务将被列为今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尤其关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记者 吴迪) 

 
 
 相关链接
· 海南出台党员和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
· 国家电网党员服务队藏乡送电忙
· 四川洪雅县部分党员以交纳特殊党费支持抗震救灾
· 浙江推行在职党员进社区--亮出党员牌 认领服务岗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