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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知要求严肃药品采购中标企业配送主体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6日 10时08分   来源:甘肃日报

    近日,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不高、配送不及时等现象,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严肃中标企业配送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配送不及时、配送率过低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视情节轻重,取消中标资格或企业参标资格。

    通知对省内今年1至5月配送率低于40%的81家企业提出严重警告;对配送率在40%-80%的247家企业提出警告。要求被警告的企业3个月内自行退出或限期整改,从第4个月开始平均配送率达不到85%的企业,取消该品规中标资格,纳入黑名单。同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新增挂网品规2个月平均配送率达不到85%的企业,记企业不良记录1次;以后月计配送率达不到85%者,记不良记录1次。有3次不良记录者,取消该品规中标资格,并纳入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该品规两年内不允许参加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对恶意扰乱配送秩序、带头滋事者以及其他情节严重者取消该企业的参标资格。(记者 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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