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在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省财政厅负责人所作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省本级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中透露,今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经费管理,不再安排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楼堂馆所。
去年,海南省集中财力投入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支出,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67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11.5%,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民生、农林水和环境保护等民生事项相继受益。
海南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海南省财政部门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要求,细化“三公经费”预算,探索出台公务接待经费量化标准,严格出国(境)审查和公车购置运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管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不再安排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楼堂馆所。
此外,海南省还将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严格经费管理。加大对省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调减力度,进一步减少行政性开支,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财力用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
省财政部门下一步还将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记者杜颖 见习记者金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