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台4项措施提升质量管理工作,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做好质量服务。辽宁检验检疫局将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电子监管和集中审单等一系列创新监管措施,指导出口企业用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等区域性原产地优惠和关税优惠政策,作为推动质量兴市(省)的重要举措。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11家出口企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辽宁检验检疫局再选出50余家大型出口企业建立 “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将“首席质量官”作为“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鼓励措施。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辽宁检验检疫局将重点开展整合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推进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效开展信用等级AA级企业推荐评定工作,创建辽宁质量诚信企业品牌。
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和约谈制度。辽宁检验检疫局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肉类、水产品、粮谷等商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内容、格式和上报工作,推进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约谈制度。(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