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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16日 09时55分   来源:陕西日报

    年满6周岁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曾有家长反映,孩子因年龄超过6周岁,无法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对于此类现象,《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在义务教育学龄段的子女入学,与居住地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到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城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城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向暂住地县(市、区)政府提出入学申请,由暂住地县(市、区)政府指定接收学校,保证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

    11月20日前,《管理办法》面向各地教育部门征求意见,详细内容可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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