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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张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应履行“五个坚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0日 12时28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2014年1月20日,外交部长王毅在外交部就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接受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采访。王毅表示,中国主张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应履行“五个坚持”(全文如下)。

    一、坚持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叙利亚问题

    中方欢迎并支持于2014年1月22日举行叙利亚问题第二次日内瓦会议。这是推动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重要契机,中方呼吁叙利亚各方积极与会。

    以军事手段解决叙利亚问题没有出路。各方都应坚持在对话谈判中表达诉求,而不是通过武装冲突谋取利益。我们呼吁叙利亚各方抓住第二次日内瓦会议的契机,承诺并推动全面、均衡、有效地落实日内瓦会议公报,积极配合和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及联合国—阿盟叙利亚问题联合特别代表的斡旋努力。

    日内瓦会议标志着对话谈判的开始,它应当是一个持续的进程。为此,有必要确定清晰明确的后续机制,让对话谈判不间断,政治努力不停顿。不仅要谈起来,还应谈下去,直至谈出结果。日内瓦会议也应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和谈的大门向所有致力于政治解决的叙利亚派别敞开,各方积极参与,发挥作用。

    在对话谈判期间,叙利亚各方应全面停火止暴,并为此采取可信和可视的行动,包括可首先采取人道主义停火、分地区和分阶段停火、脱离接触等措施,以建立和加强互信。国际社会应该在联合国框架内为此提供帮助,支持和监督停火。

    二、坚持由叙利亚人民自主决定国家的未来

    叙利亚问题的解决需要在国内、地区、国际三个层面作出努力。叙利亚政治过渡进程应该由叙利亚人民主导,叙利亚的未来最终只能由叙利亚人民自主决定。

    国际社会应坚持捍卫联合国宪章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致力于维护叙利亚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尊重叙利亚人民的意愿和选择。应在叙利亚各方间采取公正平衡、不偏不倚的态度,不断为达成政治过渡方案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环境,同时应避免从外部强加政治解决方案。要维护并发挥好联合国斡旋调解的主渠道作用。

    中国重视并支持地区国家在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推进包容性政治过渡进程

    这一进程的目标是:停止流血冲突,反对恐怖主义,恢复国家稳定和秩序;确保不同民族、宗教、派别享有平等机会,建立公正合理的权力架构和政治安排,满足叙利亚人民建设民主、多元、和睦国家的愿望;推进叙重建进程;使叙利亚成为维护中东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

    中方注意到,叙利亚各方在立场和诉求上存在着分歧和矛盾。固守立场,只会山穷水尽;互谅互让,才能柳暗花明。我们希望叙利亚各方从国家前途命运和叙利亚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拿出政治意愿,从各自立场出发相向而行,走出一条借鉴国际和地区有益经验、符合自身国情、兼顾叙利亚各方利益的“中间道路”。

    中方希望叙利亚各方尽早制定政治过渡进程具体安排及合理时间框架,在相互认可基础上,建立具有完全行政权力的过渡管理机构,并保持叙利亚国家机构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只要是叙利亚各方普遍接受的政治过渡方案,中方都会尊重和支持。

    四、坚持在叙利亚实现全国和解和团结

    实现全国和解,是叙利亚面临的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全国和解进程是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应与政治过渡进程并行推进,相辅相成。为此,叙利亚各方要更多地释放被任意拘押的人员;要确保政治进程的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使叙利亚各方意见得到充分反映,并切实保障少数族群、难民和妇女的权益;要防止出现基于民族、宗教、派别等的歧视、煽动和报复性行为;要开启全国和解对话,维护叙利亚国家团结;要尊重和保护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

    五、坚持在叙利亚及周边国家开展人道救援

    国际社会应加大对叙利亚人民的人道主义援助力度,确保叙利亚境外难民安置及境内有需要者及时获得救助。叙利亚各方均应根据安理会要求,全力配合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机构在所有受冲突影响地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提供安全、不受阻碍的准入。国际社会应秉持人道公正和中立原则,遵守联合国人道救援指导原则,坚持人道问题非政治化,人道救援非军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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