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7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3日 11时05分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4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4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8月22日,票面年利率为4.08%,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22日、8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8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8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45%。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1月24日进行分销,从1月27日起与原发行部分878.8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月22日

 

 
 
 相关链接
· 财政部解读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 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拟开展对各省份年度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价
· 图表: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
· 财政部详解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路线图
·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
· 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科技企业用地税收优惠政策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