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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船舶吨税电子支付管理系统开发完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9日 09时21分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开发完成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管理系统。 船舶代理企业在开展船舶吨税电子支付业务前需到所在地海关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提醒,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交的单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行政印章和业务印章的印模,备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船舶代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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