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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上新台阶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1日   来源:人民日报

    农业部最新发布的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显示:全国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参照CAC标准判定,平均合格率为94.3%;20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6.9%;北京、天津、上海等5城市的水产品中均未检出氯霉素。

    “十五”期间,我国实施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等环节加强监管,有效推动了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迅速发展也大幅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44家企业的7219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实物总量达4988万吨,产地监测面积611万公顷;全国已有14088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认证,认定有规模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16679个。农业部不断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力度,几年来组织创建了214个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10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农场,分两批在全国创建了200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20个出口示范基地。

    农产品质量追溯及市场准入工作初见成效。各地以蔬菜、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通过建立产销衔接机制、推行农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安全农产品专销区、实行连锁配送等多种方式,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如北京市与河北省共同开展了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南京市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IC卡监管系统建设试点,探索从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全过程监管模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进程加快,多数农产品有标可依。同时,农产品源头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也日益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今年10月22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人们的“菜篮子”安全日后将得到法律保障。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多部相关地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如《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深圳市鲜活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规定》等。(记者 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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