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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八项规定“护航”素质教育进入“深水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2月16日电(记者 刘大江)从2006年春季开始,中小学生为赶做家庭作业“夜点明灯到三更”的现象在四川将不复存在。该省日前对学生的家庭作业作出硬性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一般不能超过1小时。16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八项规定,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徘徊不前的素质教育在四川已经进入“深水区”。

  据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介绍,素质教育八项规定范围甚广,包含了升学、补课和家庭作业、作息时间、入学、社会实践、考试、体育锻炼、课程计划等方面,它们所针对的都是一些阻碍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积弊”。

  汪风雄说,在升学方面,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在敏感的补课和家庭作业问题方面,四川对节假日补课一律叫停,并规定除住校生外,学校一律不组织安排学生上早晚自习。在书面家庭作业方面,初中一、二年级一般不超过1.5小时,初三一般不超过2小时。在作息时间上,四川的城镇学校早晨上课时间将不得早于8点半,有条件的将实行“朝九晚五”作息时间。农村学校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作息时间。在入学方面,四川除了坚持以往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外,还严禁学校以考试的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或参考因素。

  汪风雄告诉记者,此外,四川还作出新的规定:学校必须开设活动类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学生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考试只允许在期末和学年结束时举行,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考试时间与科目,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地方课程教材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门,初中不超过2门。初中三年级课程结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学校一律不得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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