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各市州政府决定关闭的煤矿要立即停止生产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大等灾害严重矿井要一律停产整顿
3月1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过硬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坚决将关闭400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落实到位。如关闭组织工作不力,将依法追究县、乡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关闭矿井出现以停代关、非法组织生产并酿成重特大事故,省政府将直接追究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省直部门如不按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审核、办理相关证照,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公安、电力等部门如不按规定停止供应并追缴火工产品、停止供电,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司法部门对暴力抗法人员要采取强制措施,及时侦查惩处涉嫌犯罪行为。
通知还要求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大等灾害严重矿井一律停产整顿。湖南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将提出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并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省直有关部门要暂扣相关证照。自下达指令之日起,公安部门要按照各市、县煤矿安全整治办核定的整改用量供应火工产品,各级政府要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后需经市州政府组织验收,省煤炭局、省安监局(湖南煤监局)组织复查,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由省直相关部门提请市州政府予以关闭。对无证非法生产煤矿要坚决予以取缔。如果乡、镇政府发现所辖区域内有非法煤矿,却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将由省监察厅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湖南省政府决定派出联合督查组,立即对娄底、株洲、衡阳、郴州4个关闭任务重、煤炭产量大的市进行督查和指导。自4月1日起,则由湖南省监察厅牵头,省安监局等多部门参加,对各市州关闭煤矿情况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记者 喻文杰 通讯员 伍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