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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统计显示:06年全国发生近40万起林政案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4日公布了2006年全国林政案件统计分析结果。结果显示,2006年全国发生林政案件39.20万起,查处38.79万起。

    分析结果表明,2006年全国林政案件比2005年增加1.63万起,上升4.3%。其中,滥伐林木、盗伐林木两类案件上升9.9%和5.1%;湖南、湖北、内蒙古等3省(区)案件发生总数增加均在3000起以上。违法占用林地案件造成林地损失增加28805公顷,增加194%。案件查处率上升0.56%,挽回的经济损失增加225%。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说,从各地的林政案件情况来看,案件发生总量仍然很高,破坏林业重点工程的案件呈高发势头,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进一步突出,全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森林资源产权权益的落实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经济利益驱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压力加大;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不完善。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狠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二是强化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抓好违法征占用林地、滥伐和盗伐林木、违法运输和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等案件的查处工作;三是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政案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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