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今日(14日)发布消息,从1998年到2006年底的9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8.2亿元,扶持国有贫困林场的建设和发展。中央扶贫资金使800多个国有贫困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400多个国有贫困林场发展了以种植山野菜、经济林等林下资源开发为主的林业生产。2006年,全国国有林场资产总额达到582.3 亿元,其中林木资产339.8亿元,职工年人均工资达到7800元。
我国现有4466个国有林场,在3800多个生态贫困型林场中,西部地区有1800多个。国有贫困林场职工总人数近66万,其中在职职工48万。这些林场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生态脆弱地区,主要以保护生态公益林为主,因其培育的森林资源限制采伐,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1998年,为帮助国有贫困林场脱贫致富,中央财政设立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改善国有贫困林场生产生活设施、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生产、推广科技项目和开展技术培训。国有贫困林场利用扶贫资金发展项目,增强了发展后劲,分流和安置了大量富余职工,大大缓解了贫困状况,有的已经脱贫,有的已经致富,实现了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记者 高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