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张晓松)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要以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针对当前一些副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问题,工商总局要求各地高度关注由价格影响引发的食品市场变化,依法查处价实不符、掺杂使假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繁荣和稳定。
为了突出食品质量全程监管,工商总局要求各地针对节日消费集中、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风险度较高的食品品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确保不合格食品规范及时有效退市,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不合格和有害食品退市后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高温猪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