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工商总局15日对一批质量不合格炒货食品进行曝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5日发布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对一批质量不合格的炒货食品进行了曝光。

    它们是:兰州伊梅商贸生产的散装松子、合肥市大漠炒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手指卤瓜子、滨州味佳乐食品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味佳乐满口香、镇江市林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林冠白瓜子。

    工商总局日前组织对西宁、哈尔滨等10个市、区的3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20组炒货食品进行了质量检测。经检测,有109组炒货食品内在质量合格,11组炒货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质量检测合格率为90.8%。

    本次发现炒货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不合格,这主要是由于部分生产企业为起到增加色泽和抑菌的作用使用了二氧化硫;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说明炒货已被氧化而变质,或游离脂肪酸的含量高。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炒货食品的时候,应尽量选购具有品牌及QS标志的食品;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食品。

 
 
 相关链接
· 工商总局通知要求加强08年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监管
· 工商总局:我国将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 工商总局发布解决小摊点等无照经营食品问题意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