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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灾后抢救保护羌族文化要按文化规律办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记者陈菲)“抢救和保护羌族文化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针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羌族文化的保护和抢救工作,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丹珠昂奔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族文化的灾后重建是百年大计,一定要按文化规律办事。

    国家刚刚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充分关注了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其中规定:“对尚可保留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建筑,应当采取加固措施;对无法保留但将来可能恢复重建的,应当收集整理影像资料。”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和尊重,且求实、具体。”丹珠昂奔说,羌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自炎黄始即为中华大地之居民,其悠久的文化承载着丰富的人文印记——古老的碉楼、众多的遗迹、语言、文学艺术、建筑、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等,独具特色、弥足珍贵。

    丹珠昂奔建议,民族文化的灾后重建一定要按文化规律办事,在重建中要尽量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有学科评估和科学精神的基本指导。

    首先,要强调抢救保护第一。将那些破碎、被毁的文化采取必要措施抢救、收集、整理,选其重点,择其优长,取其殊有,能抢救保护的尽量抢救保护,能复原的尽量复原重建,留住那些珍贵的民族记忆。

    其次,既要注意抢救保护具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注意抢救保护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根据目前的特殊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保护那些文化生产技能和掌握、从事特殊文化生产的人(比如一些重要的文化工艺、文化传承人等)。

    其三,充分尊重民族文化之载体——民族群体的文化需要、文化情感、文化价值取向和他们对于灾后重建中文化建设的意愿。在建设物质家园的同时,建设好精神、文化家园,使广大受灾群众在灾后既有衣食居所、也有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场所,得到应有的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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