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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全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台北11月4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4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全文如下:

    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便利两岸人民往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空运直航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空中航路

    双方同意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建立两岸空(航)管部门的直接交接程序。

    双方同意继续磋商开通台湾海峡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

    二、承运人

    双方同意两岸资本在两岸登记注册的航空公司,经许可得从事两岸间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三、直航航点

    双方同意根据市场需求开放适宜客货直航的航点。

    四、定期航班

    双方同意尽可能在本协议实施半年内就定期客货运航班作出安排。

    五、货运包机

    双方同意开通两岸货运直航包机,运载两岸货物。

    六、客运包机

    双方同意在两岸周末包机的基础上,增加包机航点、班次,调整为客运包机常态化安排。

    七、公务(商务)包机

    双方同意视情开办非营利性公务(商务)包机。

    八、准用条款

    双方同意客货运包机等相关事宜,准用《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的规定。

    九、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相互联系。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十、协议履行及变更

    (一)双方应遵守协议。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十一、争议解决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三、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四十日内生效。

    本协议于十一月四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海峡两岸空中航路、客货运包机安排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会长 陈云林 董事长 江丙坤               

    附件

    海峡两岸空中航路、客货运包机安排

    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及第六条,议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直达航路

    双方同意由两岸空(航)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就建立北线上海与台北飞行(航)情报区直达航路、空(航)管交接程序进行联系并作出具体安排。

    北线飞航路线为:

    自B576 BERBA点(N27°04′41″E123°00′00″)经双方议定之航管交接点A点(N27°26′20″E122°25′19″)至东山双向使用。

    二、货运包机

    (一)承运人:双方同意各自指定二或三家航空公司经营货运包机业务。

    (二)航点:大陆方面同意开放上海(浦东)、广州,台湾方面同意开放桃园、高雄小港作为货运包机航点。

    (三)班次:双方每月共飞六十个往返班次,每方三十个往返班次.其中,双方上海(浦东)、广州两个航点每月每航点各飞十五个往返班次。在每年十月至十一月间的货运旺季,双方可各自增加十五个往返班次。

    (四)商务安排:双方航空公司采商业合作方式经营,并向双方航空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客运包机

    (一)航点:大陆方面同意在现有北京、上海(浦东)、广州、厦门、南京五个周末包机航点的基础上,开放成都、重庆、杭州、大连、桂林、深圳、武汉、福州、青岛、长沙、海口、昆明、西安、沈阳、天津、郑州等十六个航点作为客运包机航点。台湾方面同意将已开放的桃园、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等八个航点作为客运包机航点。

    (二)班次:双方每周七天共飞不超过一百零八个往返班次,每方各飞不超过五十四个往返班次。其中台湾方面至上海(浦东)的班次不超过二十个往返班次。今后视市场需求适时增减班次。

    (三)其他事宜:客运包机常态化安排实现后,此前的节日包机安排不再执行。春节期间可视情适量增加临时包机。

    (四)邮件运输:双方同意利用客运包机运送双方邮件。

 新闻资料:两岸空中双向直达航路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陈键兴)海协会与海基会4日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双方同意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继续磋商并开通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两岸空中双向直达航路的开通,是在春节包机、节日包机、周末包机后,两岸民航交流与合作中最具突破意义的进展之一。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倡两岸“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两岸“三通”的议题就此提出,空中直航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此后,大陆方面一直积极呼吁和务实推动两岸空中通航,在两岸同胞的强烈要求和两岸业者的协商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981年,大陆民航主管部门表示随时准备与台湾有关方面进行两岸空中通航谈判。1989年后的几年间,两岸民航业界开办了“一票到底”、“行李直挂”等业务合作。1995年、1996年间,澳门航空、港龙航空分别开辟澳台、港台航线,实现了经澳门、香港往来两岸“一机到底”的间接通航。但其间,两岸民航班机始终无法双向飞航。

    直至2003年春节期间,大陆方面批准台湾6家航空公司从台北、高雄经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台商,台湾航空公司班机50多年来首次循正常途径停降大陆机场。2005年春节包机期间,两岸民航客机实现双向对飞,大陆航空公司班机首次飞抵台湾,包机首次不必降落港澳。

    然而其后数年间,尽管春节包机逐步扩大为节日包机,航点、航班有所增加,但由于当时陈水扁当局的限制,航机始终须绕经香港飞行情报区。

    多年来,两岸同胞特别是广大台胞持续呼吁,希望尽早改变两岸包机“曲航”的不合理状况,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的空中通航。

    今年6月,两会恢复商谈,签署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促成7月启航两岸周末包机,虽然当时仍要求包机航路暂时绕经香港飞行情报区,但已明确提出“双方同意尽快协商开通两岸直达航路”。

    两岸业界和专家普遍认为,两岸空中直航的实现将为两岸人民往来带来真正切实的便利,为两岸经济合作尤其是台湾经济的提振带来可观且关键的效益。

 新闻资料:两岸客运包机常态化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张勇)两岸客运包机始于2003年的台商春节包机,由于当时陈水扁当局的限制,首次两岸春节包机须中停港澳,只允许台湾航空业者单飞和单向载客,大陆航点仅上海一地。

    次年,由于陈水扁当局仍坚持不合理限制,春节包机未能实施。

    2005年,两岸航空公司共同参与了第二次春节包机,航班实现双向对飞,不必降落港澳但须绕经香港飞行情报区,大陆航点新增北京、广州。

    2006年,春节包机搭乘对象由台商及眷属扩大至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大陆航点新增厦门。

    2006年上半年,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达成共识并做出框架性安排,将春节包机扩大到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大传统节日。尽管两岸客运包机有所扩大,但两岸同胞特别是广大台胞期待并一再呼吁尽快实现两岸客运包机周末化、常态化和货运包机便捷化,以至最终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的空中通航。

    此后,两岸民间航空行业组织就客运包机周末化、常态化以及货运便捷化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进行过多次沟通协商。

    2008年6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根据纪要附件,两岸周末包机从7月4日起正式实施。

    11月4日,两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双方同意将在原有周末包机的基础上,增加包机航点、班次,调整为客运包机常态化安排。春节期间可视情况适量增加临时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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