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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向人间全是爱―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谭浩、李菲、周婷玉)“我们都拥有一个梦想,实现它需要所有人的力量。我们不能左右风的方向,但我们可以调整风帆远航……”在不久前北京2008残奥会开幕式的残疾人演出节目中,来自北京的盲人歌手赵新和同伴在“鸟巢”演唱了一曲自己创作的《奇迹在东方》。

    奇迹在东方――这正是多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真实写照。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下,失去光明的盲人感受到了未来的光明;没有了双手的残疾人体会到了各方的关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保障残疾人以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残疾人权益保障和事业推进纳入法制化轨道

    立法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利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常重视残疾人事业的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导,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辅助,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据统计,中国50多部法律都有直接涉及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内容。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法律体系具有专门保护和综合性保护相统一、权利保障的多元性、以社会补偿为目的的特惠内容和扶助措施多等特点。此外,2004年底,中国启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人大还积极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残疾人、残疾人亲属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有1179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当选为国家县级以上人大代表;2926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被推荐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

    残疾人参与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

    “衣食住行,对我们来说,出行的便利尤为迫切。”家住北京回龙观的残疾人常女士以轮椅代步10多年了,以前她上哪儿都得有人陪着。现在,她出了家门就能乘坐无障碍公交车。

    早在2004年5月16日,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这一国内首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北京成为无障碍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地铁、轻轨主要车站设置了垂直电梯、无障碍入口等无障碍设施;部分城市的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也进行了无障碍建设,一些火车车厢还设置了残疾人卫生间;不少城市还在部分公交线投入使用了无障碍低底盘公交车辆……事实上,随着为残疾人量身定制的各种设施、各项措施在城乡间广泛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更多的残疾人在生活上得到了便利。

    政府通过制定《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以及不断健全完善地方无障碍建设的法规,规范了全国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保证了无障碍建设的有序开展。

    “十五”期间,无障碍设施建设从全国大中城市,延伸到城市县城、小城镇。在城市道路方面,多数大城市的主干道、主要商业街、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的人行道铺设了盲道,路口设置了缘石坡道;部分路口、人行横道配套设置了与红绿灯同步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建筑物方面,国内大城市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银行、邮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医院、公园、学校、老年公寓、旅游景点及公共卫生间等,程度不同地建设和改造了无障碍设施。

    对残疾人的社会关爱还远不止这些。

    随着社会助残意识不断增强,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广泛传播,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残疾人的权利受到尊重,能力得到肯定,歧视和偏见大为减少。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日益形成,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已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0多万个,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139万名。

    在如许的关爱之下,残疾人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文化体育活动。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和服务,各地还举办了残疾人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工艺美术、书画、摄影、集邮等各类展览。参加残奥、特奥、聋奥等运动的残疾人达260多万人,通过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增进了身心健康,增添了生活情趣,扩大了生活领域。

    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变成了全社会的口号,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事迹和全国广泛的扶残助残活动,也有力地影响着社会,改变着社会风气。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深刻变化,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国残疾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残疾人由被动的受助对象变为平等参与的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奉献力量,履行应尽义务,实现人生价值。残疾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能力得到更好发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自食其力,为社会创造了财富。

    ――残疾人自强精神得到弘扬。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政府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提高素质,贡献社会。为激励残疾人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国家于1991年、1997年和2003年对436名残疾人自强模范予以表彰,50多名残疾人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这些自强模范在各个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创造了感人的业绩,他们的事迹和奋斗精神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在残疾人中产生强烈共鸣。

    ――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行动,倡导并支持两个“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与国际残疾人组织和有关国际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展示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成就,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和改善民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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