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14日电(记者李泽兵)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筹措50万元专项资金,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等5所学校250名自愿到基层任教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
从2005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筹资金,设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奖励基金”。对自愿到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贫困县学校就业的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4000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