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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副局长:重要湿地应纳入禁止开发区范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4月20日电(记者李荣)20日在沪举行的第三届长江论坛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认为,长江流域应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域综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尽早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将流域内的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和国家湿地公园纳入禁止开发区范畴。

    在由长江水利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长江论坛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说,长江作为中国第一大河,其流域森林面积为5500万公顷,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1%,流域湿地面积为1616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42%。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否,事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气候变化也会产生影响。

    据了解,长江流域已基本建立起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森林公园以及各种防护林网(带)为主、点面线结合的多层次综合立体生态防护体系,有效缓解了流域生态退化趋势。但长江流域的生态形势依然严峻,生态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森林数量和质量总体不足,结构不合理;湖泊、高原沼泽的数量和面积急剧减少,很多自然江河水网系统退化成“水道”,湿地功能退化严重;水土流失未得到根本遏制,生物多样性锐减。

    印红呼吁,要尽快建立起跨部门和跨行政区域、以完整生态系统为管理对象的流域生态综合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在长江流域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激活和发展流域内的林业生产力;抓紧启动湿地、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尽早建立起有利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各种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编制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过程中,应将长江流域内的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纳入禁止开发区范畴,从根本上扭转湿地面积减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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