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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17日发布"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实施细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 高路)上海市政府17日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今年2月出台的“上海户籍新政”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1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约有27万人,符合此次申办户籍持证年限要求的约有3000人,预计两个月后有望出现第一批“居住证转户籍”的 人员。

    今年2月,上海出台备受关注的户籍管理新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可按“先入围再轮候”规则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此次公布的上述政策的实施细则,由上海17个部门联合制定,从申办条件、激励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家属随迁等9个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以解决具体的操作问题。

    实施细则对“申办条件”有关内容作了细化,主要包括稳定居住就业、参加社保、依法纳税、能力水平、诚信记录等方面。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叶明忠介绍,在2002年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且目前仍然有效的持证人,无论“白领”“蓝领”,只要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都可申请进入“排队系统”依次办理落户。

    在“激励条件”方面,政策凸显出注重业绩和贡献的人才引进导向,具体条件包括: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为鼓励远郊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人才积聚,规定在上海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年均纳税100万元及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每年聘用上海员工100人及以上的创业人才,可不受职称、职业资格限制。

    叶明忠说,上述规定体现出“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海纳百川聚人才”的人才发展导向。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3年内暂不控制落户总量

    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 高路)1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实施细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试行期为3年,在此期间上海暂不会对这一新政策产生的落户上海人数总量进行控制,上海正在研究推出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的相关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至今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约有27万人,符合此次申办户籍持证年限要求的约有3000人。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叶明忠表示,根据目前的研判,上海2002年初至2004年末3年间申办居住证的人员中,符合此次“居住证转户籍”申办条件的人数还不很多,因此不会受到总量限制的影响。预计试行期过后,符合条件的人数会逐年增加,届时上海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流动和增长、国家人口政策的情况,对总量作出一定限制。

    叶明忠还透露,上海正在研究对于符合一定需求和条件的人才,给予直接落户的办法。

    针对“上海户籍政策是否为了弥补上海社保基金缺口”的疑问,毛大立表示,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人才引进和培育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的配套措施,目的是更好地吸引人才。上海户籍人口基数很大,人才引进所增加的这些人员,其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非常有限,而他们落户后也要享受各项社保待遇,不存在“弥补社保基金缺口”问题。

    新闻分析:“上海户籍新政”三大悬疑尘埃落定

    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高路)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新政策17日公布实施细则,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上海人口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的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认为,上海自今年2月发布这项新政策以来,由于诸多条款还有待细化和明确,在近几个月里引发了一些讨论,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厘清了三大悬而未决的疑问。

    一是时限门槛是“连续”还是“累计”。

    根据新政策规定,持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的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但对于这两个7年是连续计算还是累计,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或按时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况,操作上如何认定,例如对“企业缴了6年,漏缴1年”等情况,申请人是否还需等待另一个7年,政策没有予以明确。

    对此,实施细则将“持居住证年限及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满7年”明确为“累计满7年”。

    二是民企、外企人员如何满足职称条件。

    新政策规定了相关技术能力和职业资格的申办条件,而在一些外资或民营企业,目前较少有职称评定等做法。另外,由于职业资格多数限定在一些技术工种,新政策还规定专业及工种必须对应,这对于许多曾经转换过岗位的外来人才而言,要求似乎过于严格。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表示,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申办者可通过薪酬或纳税来体现、替代相关职称标准。比如,民营、外资企业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其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就可以不受相关职称和职业资格的限制,予以优先申办。此外,王大犇认为,实施细则还通过准许企业“以聘代评”方式体现职称标准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此前规定的要求。

    三是农民工落户上海的可能性。

    “上海户籍新政”自出台以来,激起了不少对“城里人”身份翘首以盼的农民工心头的念想。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申办条件规定,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应当满7年。而大量在上海定居并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工中,仅有少部分人参加了简称“城保”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大多数人参加的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这意味着能够因新政策直接受益得到上海户籍的人将很少。

    目前在上海,简称“城保”的城镇社会保险,劳动者能否参加的主要标准在于具有上海户籍。而同在一座城市工作、劳动的郊县或外省份人员,可能因户籍、身份不同而需要参加“镇保”“综保”“农保”等待遇相对“城保”较低的社会保险。因此,实现新政策申请条件的前提在于让更多农民工加入“城保”。

    对此,王大犇认为,尽管上海这项政策尚没有对大多数进城务工者放开门槛,但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具有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不受持证时间及参保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这意味着,不论何种身份,一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骨干先进制造业企业优秀农民工,仍然可以申办户籍。随着农民工群体整体知识和技能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有望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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