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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图表: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赵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0号国务院令,公布《全民健身条例》。新华社6日受权播发了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40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

    条例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条例指出,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条例要求,对于依法举办的群众体育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设置审批和收取审批费用。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条例指出,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刘延东在“水立方”宣布全国“全民健身日”启动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汪涌、郑道锦)在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一周年之际,首个全国“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8日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的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举行。上午8时36分,出席活动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宣布全国“全民健身日”启动。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极大激发了全国人民的健身热情。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国务院批准将每年的8月8日设立为“全民健身日”。 详细>>>

奥运助推全民健身——写在首个"全民健身日"之际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记者 公兵、顾涓、吴俊宽)北京奥运会给中国和世界留下了宝贵的物质和精神遗产,其中对中国全民健身的助推作用更是巨大。把北京奥运会开幕日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凸显了中国对体育内涵的深刻理解和对体育发展方向的准确把握,标志着中国的全民健身更加受到重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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