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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试点医保"一卡通" 2010年实现异地就医结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9月17日电(记者 杨跃萍)云南省17日启动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试点。

    17日起,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省直参保单位和曲靖市、普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三个试点州市约80万名城镇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可以在昆明和三个州市的80家定点医院和285家定点零售药店无障碍就医、购药,就医、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无需再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玉祥说,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今年选择曲靖、普洱、怒江三个州市开展医保异地就医服务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明年将争取把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一半以上的州市;2011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城镇参保人员“持卡”异地就医,提供比较完善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他介绍,云南省现阶段异地就医服务管理采取“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基本模式。“参保地待遇”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按照其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政策进行费用结算,以确保医保基金支付的公平性和政策的稳定性,有利于参保地经办机构有效掌控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和防范基金风险。

    “就医地管理”即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对不合理费用要予以扣除,并直接与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拨付。同时,就医地医疗保险机构还要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医疗、药品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必要时开展稽核,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10年来至今已覆盖城镇职工和居民近700万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员流动日益加剧,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低,属地管理存在限制越来越成为困扰参保者的一大难题,参保群众对打破地域限制,提供开放式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诉求日益强烈。今年6月,云南省被确定为全国开展异地就医服务管理试点的6个省份之一。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云南省政府对此项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及时解决了异地就医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联网结算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问题,为试点的顺利启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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