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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贵州明年新农合将全面实施门诊统筹补偿

    新华社贵阳10月27日电(记者齐健、王丽)2010年,贵州将扩大新农合补偿范围,在住院统筹补偿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同时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探索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范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其中规定,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60元,地方财政6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0元,达到每人每年140元的筹资标准。

    到2011年,农民个人年缴费和筹资标准提高到30元和150元。此外,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

    《方案》还规定,将逐步提高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2010年分别达到70%、60%以上,2011年分别达到75%、65%以上。到2011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现在的47%提高到52%以上,其中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5%和66%以上。

    据了解,截至目前,贵州省已有近3000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4%以上,有66个县市区实行门诊统筹,1130万人获门诊补偿,补偿金额总计2.38亿元。

  贵州:3年内实现每个行政村一所卫生室

    新华社贵阳10月27日电(记者齐健、王丽)贵州省将继续推进村卫生室建设,3年内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到2011年,建成覆盖全省、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将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3年内,重点支持80所左右县级医院建设,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在全面完成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一期工程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基础上,再支持建设200所左右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形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据了解,贵州省现有行政村1.8万多个,设置医疗点(室)覆盖率达到100%。但是,这些医疗点中90%以上是“以家代室”,远远满足不了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的需求。2008年,贵州省财政首次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成4000所村卫生室。2009年,又新建4000所村卫生室,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8000所村卫生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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