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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立首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12月8日,部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领取聘书并合影。当日,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以及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新华社记者 何俊昌 摄

    新华社12月8日电(记者黄小希)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8日在北京成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以及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由于以往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风险评估能力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缺乏专门机构的技术支持、缺乏相关信息收集机制、专业人员较少等。

    陈竺表示,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与此同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也在积极筹备中。

    据介绍,为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卫生部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在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制定风险评估优先项目和计划、开展风险评估活动以及利用风险分析结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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