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宁夏: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不必审查经济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3月25日电(记者 张钦)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25日通报说,农民工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而申请法律援助,可简化程序,不必审查生活是否困难。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建新说,按照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须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经审查经济确实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才能提供法律服务。但农民工远离家乡,开具经济困难的证明很不方便,极易延误维权的最佳时机。为了使法律援助更方便、快捷,自治区司法厅决定,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根据规定,除农民工外,由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供养的老人、孤儿,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的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同样可以直接受援,不必审查生活是否困难。

    另外,为了方便宁夏籍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宁夏还在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福建等宁夏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市区,设立了12个“外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签订《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协作制度,规划“联络图”,为在外省市区的宁夏籍农民工就近提供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
· 宁夏:政府建设项目欠农民工工资由本级政府清偿
· 宁夏农民工就业形势有所好转 工资水平稳中有增
· 甘肃省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 海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