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 林红梅)为加强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保障飞行安全,经北京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12日在此间举行的通气会上介绍,根据新规定,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违反规定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违反规定从事航空模型飞行活动;违反规定升放风筝、孔明灯或者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焰火;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等。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区县人民政府和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巡查、报告、举报等制度,发现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介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作为北京市最大的民用机场,代表着“第一国门”的形象,每年承担着6500多万人次进出港以及许多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的专包机任务。截至2010年8月,首都机场已完成旅客吞吐量4897万人次,位居全球第二。
他表示,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降低机场运行风险,对首都国际机场建设航空枢纽、打造“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一流口岸”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做出更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