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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要求全力整治烟花爆竹突出安全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近期,河南、河北等地接连发生2起群死群伤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已于日前两次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更加严密的工作措施和排查手段,全力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突出安全问题,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源头控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防非法烟花爆竹被犯罪分子利用制造爆炸。要大力整顿经营秩序,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非法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非法销售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产品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职责分工,通报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罚。

    通报明确,要严格运输监管措施,凡运输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运输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以及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自去年12月中旬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抓事故预防,抓隐患排查,抓主体责任落实,抓违法行为查处,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5万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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