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将使120万牧民受益
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17日电(记者关俏俏)16日,新疆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5年内近百亿奖补资金将使天山南北120万牧民受益。
记者从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会议上获悉,自今年起,新疆开始实施草原禁牧1.515亿亩,其中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1.181亿亩,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150万亩,2007-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3190万亩。
结合新疆草原禁牧的实际情况,新疆确定了不同草原类型禁牧的补助标准,即荒漠类草原禁牧和退牧还草工程按照每年5.5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水源涵养区和草原保护区禁牧按照每年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核定基数,新疆5.385亿亩草原将享受每年1.5元/亩的草畜平衡补助;此外,还对实施人工种草进行每年10元/亩的良种补贴;每年给予牧民500元/户的生产资料补贴;牲畜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
新疆有天然草原8.6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原7.2亿亩。近年来,受自然气候条件和超载放牧、滥垦乱挖及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新疆草原退化沙化情况严重,产草量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自治区副主席钱智表示,新疆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于扭转新疆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牧区和畜牧业发展以及各族农牧民同步奔小康将产生重大影响。
2010年,国务院决定在新疆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5年一个周期。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34亿元,对草原禁牧实行补助,对草畜平衡实行奖励,对牧区人工饲草料生产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生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