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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农合将重症精神病等特殊病纳入保障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6月20日电(记者 熊琳)农业大省黑龙江逐步探索扩大新农合保障范围,包括重症精神病、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等特殊疾病将被纳入报销制度。

    黑龙江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梁民琳介绍说,经过近年来在试点地区的调查研究,今年黑龙江省新农合将在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率、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疾病报销等方面进行调整。新措施将探索重症精神病、残疾人康复、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艾滋病等特殊疾病的报销制度。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门诊慢病报销范畴;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

    对于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报销制度,梁民琳解释说,患者经当地新农合领导小组批准后,儿童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结报。对于儿童两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要达到省限定费用的70%,民政部门选择性报销20%(即只报贫困及被救济人口),患者自付10%。对民政部门不能报销的费用,新农合管理部门提前向患者家属解释清楚,新农合仍按70%报销,患者自付30%。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新农合参合率已超98%。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提高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每个参合农民108元,省级财政补助75元,县(市、区)财政补助17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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