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9月1日电(记者魏飚)记者1日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该省下达了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83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06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主要用于山西省16.5万名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以确保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据了解,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山西省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筹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测算的比例,山西省有20%的普通高中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生每生每年可以申请平均标准为1500元的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