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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低收入群众:物价一上涨 政府就发“暖心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9日 18时3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9月9日电(记者 陈冀)对于广东省低收入群体来说,只要物价一上涨,政府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这是因为该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据统计,去年以来,广东省各地累计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众和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56亿元,为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被群众称为“暖心钱”。

    据悉,广东省政府近期还将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再安排一笔资金,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届时将有近200万人受惠。

    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去年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援助体系,及时、有效缓解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今年2月,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监察厅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在现行对低收入群众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低收入群众为对象的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建立补贴联动机制。其中,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阳江、肇庆、清远、揭阳等市和顺德区在落实省统一规定,向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将补贴范围扩大至散居孤儿、残疾人、贫困归侨等,让更多低收入群众受益;广州、深圳、佛山、茂名、潮州等市,对临时价格补贴的启动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细化,实行分档发放,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时适度提高补贴标准,有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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