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0月23日电(记者 钱荣)济南市教育局出台《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进行规范,并制定考核细则。
实施意见要求济南市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家长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家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配合学校共同实现科学育人。家庭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二是家长委员会要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三是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四是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开展教育经验交流、教育案例、教育故事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家长评选和家庭教育经验报告会,为家长提供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
济南市教育局还制定了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细则,以此对全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这一措施,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此外,按照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条件,要在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在醒目位置设立家长信箱,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