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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截至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75万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7日 16时1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刘诗平)中国银监会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措施,致力引领银行业提升金融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水平,提高银行业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能力。截至9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4.7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7.9%。

    “如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好金融服务,银监会一直在积极探索。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曾指导银行业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即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2008年,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小企业信贷增长实现“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推进大中型银行加强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提出了单列信贷规模、单独配置资源、单独信贷评审、单独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的“四单”原则。

    今年以来,银监会在差异化监管方面迈出新的步伐。5月底,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又称“银十条”),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指标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政策,积极推动银行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1万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5%,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9.1%。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4.3%,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8.4个百分点,连续3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同时,以微型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稳步增长。截至9月末,全国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4.6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2.7%;个人经营性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升至8.8%。

    值得关注的是,10月24日,银监会在“银十条”基础上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要求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在机构准入、资本补充、资本占用、不良贷款容忍度和贷款收费等方面,对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通过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有助于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其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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