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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丰收之年-写在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2日 19时1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 赵超)12月3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残疾人日,目的是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就在12月1日,北京市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在非居住区停车可以享受免费待遇。一项微小的政策调整,体现的是对残疾人在细节上的关爱。

    今年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更多的进步与发展。6月,正式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8300万残疾人描绘出未来五年新生活的美好图景。纲要提出,我国将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使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随着纲要的发布,一项项惠及广大残疾人的政策举措接踵而至,从社会保障到实现就业,从融入社会到汲取文化,涉及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残疾人保障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大幅增加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并进一步提高贴息利率,以减轻残疾人创业和生产的负担;为应对物价上涨特别是日常消费品价格上涨对残疾人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各级残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切实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在残疾人就业方面,中国残联启动城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力争“十二五”时期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同时建立起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启动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项目,“十二五”期间将有5万名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接受培训。

    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让梦想为心灵插上翅膀。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在南京举行,残疾人选手的优秀表现,让人们不禁为残疾人高超的技能所折服,为他们的拼搏精神所感动。

    近一年来,中国残疾人文化服务事业进步迅速,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中国盲文图书馆建成开放,可提供5万多册盲文书和大字本图书、有声读物供盲人借阅;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事业发展从科研领域向社会化服务迈出了重要一步。

    法律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进步的有效保障。10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正式启动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将围绕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内容,重点评估相关法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资源投入和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法律制度实施的成效和影响等,还将面向有关政府部门、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

    今年,我国还首次发布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优化残疾人工作的管理,便于相关行业和部门准确、高效地掌握残疾人工作的相关信息与现状;有利于对残疾人及时、恰当地实施保障和开展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的时效性。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开局之年。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推进一系列残疾人保障方面的重大举措,加强残疾人生活救助,建立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专项补贴制度;巩固和提高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继续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制定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目录,逐步将更多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普遍开展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推进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广大残疾人可以期待,随着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深入实施,他们将获得更有尊严的生活,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国在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赵超)记者24日获悉,“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残疾人康复方面,我国提出在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尤红表示,这一目标的初步实现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二是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3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三是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据了解,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残联在“十二五”时期将实施9个残疾人康复工程,包括社区康复、视力残疾康复、听力语言康复、智力残疾康复、肢体残疾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儿童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等方面。 >>>详细阅读

北京市立法更好维护残疾人教育、就业等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 黄海)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8日表决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就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针对有单位用交钱代替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情况,北京市通过立法促进残疾人实质性就业,要求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北京市规定,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基本药物免费制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药物费用中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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