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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福建中小学三年内全部使用国标校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3日 19时5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2月13日电(记者温晔)记者13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将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办法,在三年的时间内,逐步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更新为国标校车。

根据福建省的校车安全操作目标,从2012年起,福建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要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到2012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均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 据了解,福建省财政2012年计划安排3100万元补助资金,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3万元,其他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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