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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及困难群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1日 11时40分   来源:新华社

筑牢群众健康三道防线
——新疆和田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及困难群众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1日电(记者 潘莹)庭院里绿油油的麦田没过脚踝,从冻土里复苏的葡萄老藤已攀上院墙,阿不都拉·喀斯木望着小院透出的盎然春意感叹说:“要不是有了商业保险,我不敢想现在的家是个啥样子。”

    阿不都拉·喀斯木所说的商业保险是和田地区为40万城乡低保人员办理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项工作自2010年开始实施以来,为城乡低保人员看病就医构筑了又一道防线,形成了城乡医疗三条保障线,即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制度,缓解了城乡低保人员看病就医的困难。

    9日,记者来到阿不都拉·喀斯木位于和田县拉依喀乡的家,他向记者介绍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他们全家带来的好处:“2010年8月我因为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做心脏手术,花费6万元,但是我自己只掏了6000元,剩下的,新农合报销2万元,民政医疗救助了1万4千元,保险公司还给赔付了2万元。”

    起初,从医生口中得知需大约10万元治这个病,吃低保的阿不都拉·喀斯木觉得天要塌了。“我觉得活不成了,这个家会垮掉,整天担心我的孩子怎么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和田地区贫困人口占近一半,很多患者害怕看病、不敢住院治疗,造成小病拖大,大病拖重以至于危及生命,尤其是低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依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解决像阿不都拉·喀斯木这样的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自2010年起,和田地区尝试为全地区城乡低保群众“投保”,群众不花一分钱,政府从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中拿钱,在保险公司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保险费15元,年保险金额每人5万元。

    此后,参保城乡低保对象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起付线的,商业保险对3万元以下部分赔付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部分赔付60%,5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0%,年最高赔付限额为5万元。

    和田地区民政局局长张智德介绍,这一工作推行两年来效果明显,2011年,和田为超过40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办理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发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缓解了国家救助资金有限和群众就医需求大之间的矛盾。

    艾力·买合木提也是一名低保户,2010年4月,他因右腿膝关节疾病实施膝关节转换手术,共花费医疗费8.95万元,随后,新农合报销了2万,商业保险理赔2.55万元,民政部门救助了4万元,最后他个人承担的实际医疗费用不到4000元。

    “生活困难的群众再不像过去一样,有病敢看了,得大病敢住院了。”和田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工作人员阿布力克木举出数据实例,他说,2010年和田县寻求民政医疗救助的有1000例,2011年达到5000例,即使得了感冒,他们也愿意去治疗。

    和田地区医改办表示,今年和田地区打算将城乡群众全部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支付,让210万当地群众都能享受到城乡医疗三条保障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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