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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治疗付费最高定额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4日 18时3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4月14日电(记者 温晔)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省近日下发通知,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治疗付费最高定额标准,其中白血病治疗最高定额标准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最高定额标准从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时增加了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的数量,将福建省省立医院、协和医院等纳入到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的范围之中。

    据了解,福建省规定纳入项目的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救治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其中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

    据悉,福建省在2010年启动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试点病种确定为14周岁以下农村参合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6个病种。2011年这项工作扩大到全省范围,据统计,在2011年,福建有46个县(市、区)的197名农村先天性心脏病、9名白血病患儿得到定点救治、定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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