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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为第六个基本实现城乡医保统筹省级单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8日 15时2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9月8日电(记者徐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8日在此间举行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经验交流与政策研讨会上透露,广东省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城乡医保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会上指出,广东是继天津、重庆、青海、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后第6个基本实现城乡医保统筹的省级单位。

    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超过4.7亿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超过2.2亿人;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超过8.3亿人。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仇雨临等专家在会议上指出,城乡统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医疗保险发展到全民医保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医疗保险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专家认为,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同属医疗保险范畴,制度框架一致,待遇水平接近,管理模式相似,已经具备了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的基础条件。下一步,应统一认识,明确职能归属,尽快实现城乡医保管理职能的统一;统一城乡医保经办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异,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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