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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10·5”案庭审首日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1日 07时1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9月20日电 (新华社记者)湄公河“10·5”案件首日庭审结束后,有关方面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参加该案庭审活动的公诉人、辩护律师、代理律师以及法院新闻发言人、案件侦查部门负责人等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侦查机关:有足够证据证明糯康罪行

    针对被告人糯康在庭审过程中未正面回应公诉机关指控,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聂涛认为,这进一步证实糯康作为集团犯罪首要分子的狡诈,体现了糯康不敢面对庄严的法庭,以及可能受到的严厉法律惩罚。

    聂涛认为,公安机关之前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罪行及其地位作用。公诉机关也将在下一阶段的庭审中,出示大量证据证明其犯下的罪行。

    辩护律师:糯康说话比较绕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是糯康的辩护律师。她说,自8月13日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之后,会见了糯康3次。

    “糯康跟我表达的想法很多。他这个人说话比较绕。他问起诉书涉及的罪名以及会判处什么刑罚,我都告诉了他。”林丽说。

    公安部官员:被告人国籍问题均向有关国家确认

    针对起诉书中提到的糯康国籍问题,公安部禁毒局情报中心副主任韩旭光介绍说,进入诉讼程序后,有关部门向缅甸驻昆明领事馆发出照会,领事馆已正式回复说糯康为缅甸籍。缅甸当时通过国际刑警向糯康发布的红色通缉令也显示其为缅甸籍。

    关于桑康,云南省公安厅也向泰国领事馆发出照会,得到回复称其国籍为泰国。依莱确定为无国籍。扎波、扎西卡自报缅甸籍和老挝籍,但金三角地区生态复杂,这些人并没有正式的户籍手续,因此确定为户籍不明,这也符合法律手续。

    代理律师:请求民事赔偿数额将根据庭审情况调整

    针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关赔偿数额问题,委托代理律师潘克表示,代理意见将根据庭审情况来调整。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在请求赔偿方面的确存在一些困难。

    “我们将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能够给予最大赔偿的法律依据。我相信民事判决能够得到落实和执行。”潘克说。他还表示,今天整个庭审中,他的当事人也做了一些发言,法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相信民事部分法庭能够给予公正的审判。

    审理法院:法庭安保有所加强

    针对法庭安保问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说:“每个案件都会涉及相关安保处置,因为此案影响重大,涉及外籍被告人,安保有所加强。对被告人的羁押、法庭安全都采取了安保措施,在确保整个行程安全的同时,也要防止被告自杀自残等。”(记者王研、陈菲、邹伟、伍晓阳)

湄公河“10·5”惨案庭审首日现场直击 

    新华社昆明9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环节,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犯罪的指控,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应答。桑康·乍萨、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供述了参与犯罪的过程,并指证糯康是糯康武装贩毒集团的首领、湄公河“10·5”案件和“4·02”绑架中国船员并勒索2500万泰铢案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

    当日9时34分,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宣布传6名被告人到庭,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被法警依次带入法庭被告席就座。

    法庭向被告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宣读了他们分别依法享有的权利。公诉人宣读了变更起诉书。随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桑康等5名被告人被带出法庭候审,公诉人和辩护人等首先对糯康进行讯问。

    讯问过程中,糯康承认自己是集团首领,“他们都叫我老大”,并承认主要成员有桑康、依莱和翁蔑。但随后,他称自己平时在寨子里,不在湄公河上活动。当公诉人问其有没有参与“10·5”案件时,糯康回答:“我没有和他们去,是他们自己做主去的。”他还否认参与案件策划和指挥。

    公诉人表示,将在质证环节向法庭全面、完整地出示被告人糯康犯罪的有关证据。

    随后,公诉人就“4·02”案件对糯康提问。糯康称事后才知道这件事,听说是依莱、翁蔑他们做的,“事先他们没告诉我”。他还称不知道有没有收到赎金。

    接下来,法庭依次对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和扎拖波5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这5名被告分别供述了参与“10·5”案件和“4·02”案件的过程,并指证糯康是集团首领、“10·5”案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

    桑康在法庭上交待,“10·5”案件是糯康决定要干的,原因是中国船只在湄公河上下不交保护费,还曾拉着缅甸、老挝的兵来攻打糯康集团基地散布岛。

    桑康称,10月5日当天他在散布岛上,翁蔑带队劫船杀人,依莱负责放眼线。当天翁蔑给他打过两次电话,第一次说“船已经到了”,第二次说“已经完事了”,桑康说“完事了你们就回来吧”。翁蔑回到散布岛上,先向桑康报告了情况,再向糯康作了报告。

    依莱交待,他在集团里负责放眼线、搜集情报和收取过往船只的保护费,集团首领是糯康,所有行动都要经过糯康同意。在“10·5”案件中,依莱根据糯康安排做了三件事:一是布置眼线,二是和弄罗(另案处理)一起跟泰国军人联系,三是踩点选定停船杀人的地点。

    依莱还交待,跟泰国军人的交换条件是:糯康的人把毒品放在船上,让泰国军人来查获毒品,他们查到毒品可以立功;泰国军人给糯康的好处是在清盛港划一个码头,方便出入,并提供一些武器和弹药。

    桑康和依莱交待,案件发生后糯康在散布岛召集开会,说岛上不能呆了,要到山上去。他给手下发了一些钱,还说想回寨子里的人把名字报上来,可以回寨子里去。

    扎西卡、扎波和扎拖波交待,糯康是组织的首领,桑康、翁蔑等人都听糯康的,他们三人是翁蔑的手下。10月5日,他们接到翁蔑通知后赶到弄要参与劫船。扎西卡和扎波参与了杀人,他们当庭演示了杀人的动作和位置,但表示受到了翁蔑的胁迫,如果不开枪就要被打死,其中扎波还被翁蔑用枪托砸掉了一颗牙齿。扎拖波负责在快艇上望风和警戒,没有开枪杀人。他们说,案发后回到岛上,糯康训话说“今天杀中国船员的事不能说出去,谁说出去就打死谁”。

    在法庭上,桑康等人分别表示了认错或后悔。桑康说:“我已经错了,不能再重复犯错误。”依莱说:“我知道错了,希望中国对我的罪行从轻处理。”扎西卡说:“我错也错了,但我是被逼的,希望13名被害人家属不要太记恨我。”扎波说:“我已经错了,只能为他们祈祷、祈福……”

    “10·5”案庭审预计持续3天。首日庭审秩序井然。缅甸、老挝和泰国等国驻华领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采写记者:伍晓阳、邹伟、陈菲、王研、李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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