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 促增长
——我国棚户区改造成果综述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杜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特别是自2008年中央启动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以改善,由此也促进了城镇面貌更新和经济增长。
加大改造力度 惠及1000多万户居民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棚户区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的欠账问题,现在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有必要加快改造的步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这几年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力度。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类棚户区改造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改善居住条件 更新城镇面貌
黑龙江省通北林区前进林场75岁的退休职工程玉新,在20平方米的泥草房里住了40多年,没想到能在晚年喜迁砖木结构、塑钢门窗的新房。
他告诉记者:“过去祖孙三代9口人挤在一间屋里,夏天热得哗哗淌汗,冬天又冷得像冰窖,大白菜都冻成冰坨子了。”
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住房面积明显扩大,结构更加合理,房屋舒适度显著提升。
以辽宁省为例,棚户区居民的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30.8平方米增加到50平方米,人均达到16平方米。
另外,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也得以改善。改造前,棚户区内道路、供气、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简陋陈旧,环境极其恶劣;改造后,棚户区居民住进了现代化的小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相对齐全。
伴随着棚户区的改造,不少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得以改变。如“半小时”服务圈、“一站式”办事窗口改变了林区职工生活,再也没有大雪封门的无奈,彻底告别翻山越岭的奔波。
棚户区“破茧蝶变”,千家万户的焕然一新带来城市环境的万象更新。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推进安居工程以来,撤并居民点301个,建设住宅449万平方米,城镇人口增加1.5倍。过去人少冷清、房屋老旧的居住区变成了近者悦、远者来的一座座现代化新城镇。
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配套建设了居民活动广场,增加了绿地面积,改善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棚户区改造新区的品位和宜居水平,城镇功能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棚户区改造,拉开了城镇框架,拓展了城镇发展空间。
促进经济增长 扩大居民就业
据西安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年多来,全市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带动全社会经济总产出增加343亿元,占到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量的20.11%。
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直接扩大了房地产业投资,也改善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棚户区居民搬入新居,增加了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相关消费需求。棚户区改造带动了房地产业以及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
据有关部门测算,通过实施垦区危房改造,累计采购钢材2350万吨、水泥1420万吨、红砖158亿块,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建材消费。
与此同时,棚户区改造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一方面,提供了大量直接和间接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兴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市场、农贸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增加了就业机会。
此外,将棚户区改造小区与商品住宅配套建设,使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为周边居民提供相应服务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据有关部门测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实施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70多万人次,支付用工费用100多亿元,有效地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