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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批准 中国妇女十一大将于2013年秋季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1日 16时4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李菲)经党中央批准,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秋季在北京召开。

    全国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11日在京闭幕。会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经党中央批准,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第三季度在北京召开。大会将审议并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

    此外,全国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替补、增补全国妇联第十届执委的决议》,替补周世英、江措拉姆、哈斯也提·艾力、魏艳华、萧芬芬、杨杰、宋晓辉、魏颖、杨小朵、刘勤、苏佩、王淑菲、陈晓枫、黄海群14名同志为全国妇联第十届执委,增补焦扬、丁中平、和红梅、单丽洁、崔卫燕、牟虹6名同志为全国妇联第十届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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